在香港注册公司了再在国内注册可以吗(在香港注册公司可以在大陆经营吗)

香港注册的公司,能否到大陆经营业务?

香港注册的公司不能到大陆经营业务

香港公司是不可以直接在国内实际经营的,因为香港公司属于境外公司,不具备国内法人资格,而且香港公司也无法给国内公司开具正式发票。

其次,以香港公司授权国内经销商销售是可以的,但包装字样要写清楚的,不然很容易被定为恶意误导消费的。注册了香港,是不可以直接到国内来经营的,必须再另行注册一下。

香港离岸公司如果要在大陆内地经营,有三种方式:

1成立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 :即以所注册离岸公司名义回国投资,如此一来,便可以合法宣称是合资产品。当然这样做的结果是花费较高,手续较复杂。首先需要进行公司认证,不论是哪里的公司都要由中国驻当地使馆或代表处出具认证文件(香港是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出具) ,之后到所在地的外经贸委进行立项审批,然后是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这里最主要的问题就是验资,因为回国投资时外商要以外汇形式从境外把资金打入。

2品牌授权的形式:这是最为节约成本,也是最常用的方法。但效果就不好说了,因人而宜,毕竟用的人太多了。操作很简单,无非是以境外公司名义注册商标,然后与国内公司签署商标授权协议,从而宣称是品牌由境外公司持有并授权使用等等

3成立香港公司国内办事处:代表处一般可不单独核算,可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其业务类似于民法规定的行纪,只联系业务,一般不单独与客户形成直接的购销关系。各个地区对办事处的要求均不一样,有的需要成立2年以上的香港公司,有的需要有香港当地居民任公司董事才行。

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后如果要在内地注册成立子公司的话工商部门会要求验资吗

不仅需要验证 而且还需要资质审核

1.在香港注册建筑公司以后,在国内设立的子公司同样性质是外资公司,是需要验资的,注册资金最低是14万美金。

2.如果你最终目的是想在国内设立品牌并且有实体办公地点,建议你注册代表处会容易一些,这是没有验资环节的。

3.如果你只是想在香港有一个品牌,以后签订合同也用香港的建筑公司操作,那么就无需以上的流程了。当然这是最简单的方法。

办理代表处流程:

境外公司资料→香港律师公证→公司→外经委审批(贸发局)这个需要看行业来确定有些是不需要→工商局登记→代码、税务外汇

需要提供文件

公司简介、资信证明、章程、股东名册、董事任职文件、董事会决议、代表处名称、驻在期限、首席代表委任书、首席代表身份证明、首席代表简历、照片、租赁合同

你好 注册的香港公司能在大陆开分公司吗?这个问题有法条依据吗?

您好,很高兴能够解答您的问题。

在大陆注册分公司需要单独进行申请,重新注册单独的营业执照和法人等工商事项。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2月19日修改版

第七章

分公司的登记

第四十五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四十八条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

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

第四十九条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香港注册的公司可以在内地经营吗

投资者在注册香港公司后到内地经营,需要提供的数据材料:

1、合法开业证明(开业证明及其公证认证,即在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再于中国大使馆进行认证);(1份)

2、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1份)

3、租用办公楼的租赁合同原件(租期一年以上),驻在证明原件,指定办公场所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大楼公章),

租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

注:该办公楼应属外经贸委认可的楼宇范围。

注册香港公司在国内没有直接经营权的。在香港公司注册只能通过外商投资进入,以香港公司名义外商投资到国内经营,需要通过工商局,经贸局备案通过,这样肯定受到国内法律的管制。

在香港注册公司到大陆经营需要办理的手续:

1、香港公司在国内注册属于回国投资,需要到外经贸委进行立项审批,注册资金的外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而且要求以外汇形式从境外(离岸账户亦可)打入进行验资,之后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最后是办理税务登记。当然某些行业是需要政府部门特别审批申请的,那就还需要进行额外的工作了。

2、就是成立代表处,

成立代表处虽然对母公司股东国籍没有要求,但代表处只能用于联络、宣传,不能用于经营,也就是说,只能花钱,而不能有收入。所谓的大陆经营也不过是联络一些客户或供货商的话,那么完全没有必要在国内进行注册,充其量注册一个办事处就可以了,这是最为省事也最节省开支的一种办法。

3、另一种方式就是国内已有一家企业,用香港公司给国内的企业进行授权,由国内公司全权代理香港公司在内地的业务,这种方式多用于客户是借助香港公司的名称,因为在国内注册公司是有很多字眼上面的限制的,而香港公司对名称没有限制,可以以协会、中心、研究会……结尾都没问题。

4、大部份客户是用香港公司来操作于国际贸易,在国内有公司,需要进口或是出口商品,用香港公司转移贸价,从而进行合理的避税。这种香港公司不需要在国内有实地的办公地址和办公人员,只是用来签属协议。这是注册香港公司在国内经营的几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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