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传真看到的:
常熟一个中年男子开电瓶车(好像是三轮的),看到一个老太倒地,就去帮忙,报110、120,送到医院后家属认为是他撞倒的老太,就要他出医药费,他最后是烦不过了,被迫出了3000元(他自己说的,估计当时警察应该在场)。现在老太的家属(一个小青年),就认定了是他撞的,认为要不是他干么要出3000元,还说现在哪还有做好事的。
有谁清楚事件的出来具体说下。
最后结局还没出来,这些都无所谓了,我只想知道,难道现在做个好事都这么难么?这一个个的事件,难道就是为了告诉我们,不管别人是多么的困难、多么的痛苦,我们就只能漠视么?